固原市2024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宁教基〔2024143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我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小升初招生工作中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的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的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二、招生范围、计划方式及收费标准

1.招生范围:五原中学、弘文中学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固原市市区小学(固原市第一小学、原州区第二小学、原州区第三小学、原州区第四小学、原州区第五小学、原州区第六小学、原州区第七小学、固原市第八小学、原州区第十小学、原州区第十一小学、原州区第十二小学、原州区第十三小学、原州区第十四小学、原州区第十五小学、固原市实验小学、原州区第十七小学、原州区第十八小学、原州区第十九小学、原州区第二十小学、原州区第二十一小学、原州区第二十二小学、原州区第二十三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招生计划:五原中学招收700人,弘文中学招收600

3.招生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原州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时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双胞胎、多胞胎的,如果选择电脑捆绑派位,家长及学生必须于815816(星期至星期18:00前到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民生大厦901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同胞胎出生证名、户口本和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通过的同胞胎学生,只允许其中一名学生报名参加电脑派位,如果被派位录取,其他同胞学生被捆绑录取。未选择电脑捆绑派位的双胞胎、多胞胎学生,不实行捆绑录取。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未报到注册(自愿放弃)的学生,原州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招生办法录取到公办学校;被民办学校录取且报到注册后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由原州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收费标准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固原市五原中学和弘文中学两所民办学校初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告》(固政规发〔2023〕3号)执行:五原中学、弘文中学两所民办学校初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0300元/年·生,自2023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按照老生老标准,新生新标准收取。

三、招生流程

参加电脑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