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夏教育考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严禁成人高校在招生宣传中虚假宣传,违规承诺。
各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教育部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评分标准。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0年版)的要求命题。专升本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附件1)执行。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要求,自2017年起,成人高校须统一使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进行招生。各成人高校要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依据,参考报教育部备案的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定招生专业,严格执行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时编制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在宁夏招生的各成人高校及招生专业目录将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在报名前公布,招生计划数待报名工作结束后确定,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国外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方可报考。
四、报名有关规定及时间和办法
根据教育部成人高考有关规定,考生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所有参加宁夏2021年成人高考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一)本省户籍考生报考要求
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二)外省籍考生在宁夏参加成人高考相关规定
凡在我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的外省籍考生(身份证与户籍均为非宁夏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还须提供本人现在我区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且只能在《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无《居住证》的考生不予确认。对于在现场确认中对《居住证》把关不严出现的问题,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报名时间
2021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仍然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网上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阶段。自8月26日起到8月30日止,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认真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第二阶段为考生现场确认阶段。自9月4日起到9月8日止,考生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如果考生只在网上报名,而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本次报名无效。
(四)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
1.专升本、高起专、高起本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2.符合免试条件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的人员,须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和院校志愿,同时填写《宁夏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免试考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请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凭“我的宁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确认点,除采集个人面部信息期间其它时段请全程佩戴口罩。确认时前后左右间距保持大于1米的间距,有序确认。其他防疫要求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宁教学〔2020〕117号)执行。
4.高起专、高起本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的县(市、区)参加考试。专升本考生在现场确认所在地级市指定县区参加考试。
(五)考生本人现场确认须交验的材料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确认时将对所有考生使用身份证鉴别仪对考生所持有效身份证进行身份信息采集记录存档,同时对考生本人进行面部信息的采集等。非本县(市、区)户籍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复印件进行信息确认,否则,将不予确认,报名无效。外省籍考生的《居住证》复印件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确认(签字、盖章)、保存、备查,同时汇总《宁夏2021年成人高考外省籍考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确认结束后的一周内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高招处。
2.现场确认时,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须提交高中(及以上)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的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考生须提交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及毕业证认证书的复印件。专升本新生入学注册时,由招生学校负责核验所有录取专升本新生专科(及以上)毕业(结业)证书。考生以不符合规定的毕业(结业)证书或以假文凭、假证明、假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入学后无法在教育部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被取消入学资格、最终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交验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验证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否则无效)。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除交验毕业证书、有关证件、获奖证书或表彰决定等有关文件原件(交验后退还本人)和照相、信息签字确认外,同时还须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验证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否则无效)。同时要提交《宁夏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免试考生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免试考生的有关材料,由现场确认的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在现场确认结束后的一周内造册盖章,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备案。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并免试录取入学。
5.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考生应准确填写、核对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志愿等重要信息;因疏忽造成个人报名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信息确认无误,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我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0〕42号)规定,考生登录https://baoming.nxjyks.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每人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45元;申请免试的考生,经审核通过并公示后缴纳报名费50元,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所有报名考生通过信息确认并交费后,报名信息有效,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六)考生须知
1.2021年10月15日后,考生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考前,区外返宁考生由县(区)考试中心负责重点排查,按照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区外返宁考生每日登记《宁夏2021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区外返宁考生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附件4)。考前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考生每日登记《宁夏2021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附件5)。记录卡应如实填写每日情况,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宁夏2021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如当科次考试期间没有持14天健康体温测试记录卡,必须签订“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接受身份检查,人脸识别,体温检测,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
(七)报考类别和报考志愿的选定
1.报考高起专、高起本的考生不分文理科,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报高起专、高起本学校的专业志愿。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按学科门类分为文史(中医)、法律、经济(含管理)、教育、艺术、理工、农学、医学八大类,考生可任选一类,并根据所选择的类别填报专业志愿;非医学类专科生不得跨类填报医学类本科专业。
3.考生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宁夏2021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选报两个院校和专业志愿。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23日
10月24日
9:00—11:00
语文
英语
14:30—16:30
数学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一门
14:30—17:00
1.宁夏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所有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2021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施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对考生答题、用笔和作答规范都有规定,请考生认真阅读《宁夏2021年成人高考网上阅卷考生答题注意事项》,了解相关要求与内容,提前准备好答题用笔等。
3.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升本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二)考试组织
1.考试实施工作规则执行教育部考试中心《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2.高起专、高起本考试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专升本考试由地级市指定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分别组织实施。为加强考试管理,考点要相对集中。报名考试人数不足200人的县(市、区)原则上不设考点,其考生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协调安排到邻近县(市、区)考点参加考试。
3.2021年我区成人高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各考点要确保考场视频监控系统、报时系统、安检设备、人脸识别、无线电作弊防控系统等能够正常运行。
4.各考点要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认真宣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结合作弊防范培训材料开展防作弊技能和考务培训工作。
5.对全部考生和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如手机、照相、摄像、扫描、手表等设备)检测和人脸识别,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6.监考员要严格遵守监考员职责、监考工作实施程序,认真履责。
(三)评卷和成绩通知
宁夏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11月下旬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成绩不向社会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六、录取
宁夏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录取原则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须坚持按需培养、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即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第一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专业计划的院校,再投线上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的考生,招生院校负责处理本校录取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宁夏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二)录取分数线的确定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统一考试的科目划定。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成人招生计划编制改革后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情况提出我区成人高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方案,由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三)录取工作要求和时间
1.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函授站(点)录取工作一律在本学校或本单位网上进行;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函授站(点)可向录取点派驻联络员,办理相关事宜。
2.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整工作在录取前进行。考试成绩统计结束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招生院校通知上线生源情况。上线生源数大于原招生计划数的院校应尽早向计划管理部门申请调整招生计划,所有成人高校必须统一在教育部的“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网上进行招生计划的调整。
因考生较少及学校招生计划不足开班名额而调整专业的上线考生,由招生院校征求考生本人意见,经考生本人书面同意后可调整到同类别中其它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
3.依据学校上线人数和招生计划,将考生档案按考生志愿投放给招生学校,录取工作开始后,及时下载考生投档信息,按时上传录取信息。由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审查并提交录取新生名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招生学校按审批后的录取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工作将于12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宁夏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集中录取的办法进行。
6.考生可于2022年1月下旬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四)免试及照顾录取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本人所在单位和招生学校签署意见,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招生学校签署意见,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向招收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的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入学。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
6.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4、5、6条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和年满25周岁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和提交相应的原始证件与复印件。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和年满25周岁考生)名册与有关证件复印件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以便提供享受照顾政策的依据。
符合以上两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只取最高一项照顾分值。
(五)新生入学复查
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大意义,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切实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各地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
(二)强化联防联控
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中心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对试卷流转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把好考场入口关,着力抓好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确保考风考纪严明有序。
(三)强化宣传培训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成人招生院校、函授站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政策,提醒广大考生充分了解国家关于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以及医学、艺术、体育、外语等相关专业招生政策。大力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考试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要继续有效地防止大规模、有组织的跨省异地报考行为的发生,确保今年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监测、研判,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考试招生公正公平,严肃考试与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和抵制徇私舞弊。对招生考试中出现的各种违规现象,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